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2015年各类重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部级及以上社科类项目预申报工作。
(一)预申报原则
预申报工作旨在指导各单位及科研人员尽早介入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提高选题及论证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学校在高水平科研项目立项上的数量与质量。
根据往年部级及以上社科类项目申报特点,本次预申报工作将按照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及相关规定指导2015年的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归入国家社科基金统一申报打造。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与规定以有关单位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届时,学校及申请者本人应根据明确的申报要求及评审情况正式确定申报国家社科或教育部项目。
各单位应严格按此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预申报工作,各阶段工作材料应及时报备科技处。凡不经过多次评审打造的申报书(即突击上报),若属限项申报的,不予优先考虑。
(二)选题要求
部级及以上社科类项目申报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和社会热点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申报部级及以上社科类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人要求
本次预申报工作涉及校内所有社科类单位(含研究中心)在岗教职工,具有博士学位的每人至少须申报1项;具有高级职称(不含博士)每3人申报1项,中级职称(不含博士)每4人申报1项。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请。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启动及拟定选题:2014年6月底—7月上旬
各二级单位组织召开2015年部级及以上社科类项目申报动员会或选题论证会,结合优势学科,梳理教师研究方向、课题资料、社会热点等情况,指导教师确定申报选题。召开选题论证会前必须通知科技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申报书撰写:2014年7月上旬—9月中旬
申报人利用假期充裕的时间,收集课题资料,凝练学术观点,并完成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基金项目申报书的撰写。
3.首轮评审:2014年9月中旬—10月底
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应召开论证会,对预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指导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确定本单位重点推荐的项目名单。召开论证会前必须通知科技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同时预申报材料和名单需报备科技处。
4.二轮评审:2014年11月初—12月中旬
各单位汇总申报人修改的申报材料后交科技处,科技处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二轮评审,并初步确定项目申报方向。申报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打造申请书。
5.正式申报:2015年1月
全国社科规划办及教育部正式发布2015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后,项目申请人按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请材料,并在前期预申报基础上做细微调整。
6.终审完善:2015年2月—3月
各单位根据科技处通知汇总提交申报材料后,科技处将组织项目申报答辩会。组织校内外专家与各单位重点推荐项目申请人进行交流,提出修改意见,并对项目申报类别提出建议,确定推荐项目。
7.材料上报:2015年3月
科技处审定申请材料终稿,上报材料。
请相关单位按照有关目标指标要求组织教师充分利用假期开展项目选题、论证等前期工作,力争推荐出高水平、有影响力的申报项目,使我校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有新气象。
预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筱 谈建成
电话:72790088
邮箱:kjc1931@163.com
科技处
2014.6.29